公告日期:2025-09-10
浙江中德自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 阅 报 告
众环阅字(2025)0300003号
目 录
起始页码
审阅报告 1-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1
合并利润表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4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5
资产负债表 7
利润表 9
现金流量表 10
股东权益变动表 11
财务报表附注 13
财务报表附注补充资料 49
浙江中德自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6 月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浙江中德自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07年11月在长兴县注册成立,现总部位于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兴大道659号。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从事阀门、执行器、仪器仪表、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成套设备的技术研发、生产、技术服务。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5 户,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
围的变更”。本集团本期合并范围与上期相比未发生变化。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2 号——中期财务报告》的要求编制。本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系根据重
要性原则,选取披露有助于理解本集团自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后发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变化的重要交易和事项,并非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的一套完整的财务报表附注的披露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会计政策与上年度财务报表相一致的声明
本集团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 32 号——中期财务
报告》)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上年度财务报表相一致,真实、完整地反
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5 年 1~6 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本期无重要会计政策以及会计估计的变更。
五、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具体税率情况
应税收入按 13%、9%、6%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
增值税
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 5%计缴。
企业所得税 详见下表。
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浙江中德自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按应纳税所得额的 15%计缴
上海轻叶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按应纳税所得额的 15%计缴
浙江奥马科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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