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公告编号:2025-092
证券代码:874520 证券简称:龙鑫智能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常州市龙鑫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常州市龙鑫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常州市龙鑫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常州市龙鑫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查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中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信息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2、 《关于新增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新增关联方之间进行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进一步发展。
公告编号:2025-092
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常州市龙鑫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包敦峰、吴琦、石一磊
2025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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