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7 17:01:38 股吧网页版
龙鑫智能: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874520 证券简称:龙鑫智能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常州市龙鑫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经开区横山桥镇奚巷村 308 号龙鑫智能 4 楼
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8 月 16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
方式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莫龙兴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8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ccq.com.cn)上披露的《常州市龙鑫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4 年 1-6 月
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及《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 2024 年 1-6 月财务报表和附注》。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包敦峰、吴琦和石一磊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ccq.com.cn)上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
公告》。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刘伟娇、包勋耀进行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包敦峰、吴琦和石一磊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创新层挂牌公司中期报告》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了《常州市龙鑫智能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公司 2025 年 1-6 月的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公允反映了 2025

年 1-6 月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4 年 1-6

月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