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6
公告编号:2026-010
证券代码:874519 证券简称:海昌智能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鹤壁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满足鹤壁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 2026 年度预计以信用、质押或者抵押等方式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2.5 亿元,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授权有效期的任一时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授信银行 授信额度(万元)
1. 中国银行 7,000.00
2. 中国光大银行 10,000.00
3. 招商银行 10,000.00
4. 中信银行 10,000.00
5. 中原银行 10,000.00
6. 浙商银行 8,000.00
7. 中国农业银行 10,000.00
8. 中国工商银行 20,000.00
9. 中国建设银行 10,000.00
10. 兴业银行 10,000.00
11. 华夏银行 10,000.00
12. 广发银行 10,000.00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
公告编号:2026-010
额度内,以公司与相关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需求予以最终确定。
上述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敞口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保理/反向保理融资、贸易融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等。具体授信银行、授信具体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融资交易相关方协商确定,以相关银行最终核定为准。同时,为便利公司办理上述融资项下相应具体事宜,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人士代表公司签署上述融资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采取其认为必要的行动,以使上述文件生效。
授权有效期自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若遇到
银行合同/协议签署日期在有效期内,但是银行合同/协议期限不在决议有效期内的,决议有效期将自动延长至银行合同/协议有效期截止日。
二、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3月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申请授信额度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是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正常需求,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鹤壁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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