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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06 15:32:19 股吧网页版
海昌智能:海昌智能及国金证券关于第二轮问询的回复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06

关于鹤壁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关于鹤壁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北京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出具的《关于鹤壁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鹤壁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海昌智能”)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金证券”)、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或“君合律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或“立信会计师”)等相关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回复如下,请审核。

说明: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与《鹤壁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加粗) 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补充披露内容

楷体(不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引用

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录

问题 1.与天海电子等客户发出商品收入确认准确性...... 4
问题 2.客户合作稳定性与业务持续性 ...... 40
问题 3.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 ...... 59
问题 4.其他问题 ...... 97问题 5.除上述问题外,请发行人、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对照《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46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47 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如存在涉及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条件、信息披露要
求以及影响投资者判断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请予以补充说明。...... 137

问题 1.与天海电子等客户发出商品收入确认准确性

根据问询回复:(1)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发出商品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天海电子当期暂估的采购金额分别为 1,042.89 万元、2,126.27 万元、411.00 万元,各期末发行人对天海电子发出商品余额分别为 1,655.52 万元、4,690.04 万元、4,592.17 万元。(2)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天海电子等客户销售的 HBQ-804 全自动下线压接机验收周期为 1-8 月,天海电子部分超期或未验收的原因为“受客户内部流程影响尚未验收”;向天海电子等客户销售的 HBQ-910FAKRA 线束连接器组装设备验收周期为 5-10 月,未验收原因为“客户试运行中”。(3)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第四季度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32.84%、32.53%和 30.46%,同时内销中存在签收或部分验收单未盖章的情况。

请发行人:(1)说明各期末公司对天海电子发出商品(区分销售、试用)余额与天海电子各期暂估的采购金额的差异情况,结合具体设备发出时间、签收时间、验收周期及相关设备工作日志(如有)等,详细说明天海电子未暂估入账的合理性,期后结转情况及相关依据,是否存在收入跨期情形。(2)结合发出商品上市时间、实际使用或实地盘点情况、发出商品数量或类别(试用发出、销售发出等)、客户内部流程及变动情况,详细分析同一客户相同产品、不同期间相同产品验收周期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以及期后验收进展情况。(3)说明各期 12 月份收入占比情况,结合产品发货日期、同类产品验收周期、验收具体流程,说明第四季度确认收入的部分订单合同签署日期与发货日期同月、发货与验收日期同月、验收日期早于或晚于合同约定的原因,针对跨期订单分析收入确认准确性及相关内外部依据。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1)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2)就发行人收入确认时点是否准确,是否存在跨期调节收入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3)说明内销收入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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