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7
证券代码:874518 证券简称:泰乐源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山东泰乐源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资金占用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山东泰乐源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防范资金占
用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山东唯可鲜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控制的企业占用公司资
金的长效机制,杜绝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山东唯可鲜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控制的企业与《企业会计准则
第 36 号一关联方披露》、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具有相同含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
(二)公司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偿还债务;
(三)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地从公司拆借资金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
(四)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
(五)公司在没有商品或者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使用资金;
(六)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形式的占用资金情形;
第二章 资金占用的界定和规范指施
第四条 公司与大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占
用公司资金。公司不得以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大股东及关联方使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五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控制的企业开展采购、销售等经营
性关联交易事项时,应签订有真实交易背景的经济合同。由于市场原因,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如期执行的,应详细说明无法履行合同的实际情况,经合同双方协商后解除合同,作为已预付货款退回的依据。
第六条 公司应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的
资金和资源,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大股东及关联方使用:
(一)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
(二)公司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偿还债务;
(三)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地从公司拆借资金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
(四)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
(五)公司在没有商品或者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使用资金;
(六)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大股东及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七)为大股东及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八)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形式的占用资金情形。
第七条 注册会计师在为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过程中,根据相关
规定,对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控制的企业占用资金的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如出具专项说明的,公司应当及时就专项说明作出公告。
第八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控制的企业发生关联交易时,应严
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进行决策执行。
第九条 公司应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对外担保
的相关规定,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控制的企业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
第三章 管理责任及措施
第十条 公司严格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控制的企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