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9
公告编号:2025-013
证券代码:874517 证券简称:新瑞昕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浙江新瑞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浙江新瑞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
会会议,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6 月 13 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浙江新瑞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5 年 6 月 3 日,股东会会议召集人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3.30%已发行有表
决权股份的股东陈吉兵书面提交的《关于提名金敏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提请在 2025 年 6 月 19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
东会会议中增加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鉴于:(1)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章葛华先生已于 2025 年 6 月 3 日向公
司监事会提出辞去监事职务,将于 2025 年 6 月 6 日起辞任生效;(2)公司第
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3)公司将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
公告编号:2025-013
大会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 议案》等议案。
陈吉兵作为单独持有 3.30%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现向监事会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提名金敏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
对象。经资格审核,公司新任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 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 属情形。
(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股东会会议召集人董事会认为股东陈吉兵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召集人同意将股东陈吉兵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告的原股东会会议通
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议案后的会议审议事项
投票股东类型
议案
议案名称 普通股 恢复表决权的优
编号
股东 先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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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审议《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 √
4.00 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 √
5.00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6.00 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审议《关于预计 2025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
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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