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04
江苏越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麒路 33 号 G 座
1002 和 1003
主办券商
广发证券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2024 年 11 月 4 日
声明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定向发行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定向发行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目录
一、 基本信息 ...... 2
二、 发行计划 ...... 9
三、 非现金资产认购情况/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资产的情况 ...... 18
四、 本次定向发行对申请人的影响 ...... 19
五、 其他重要事项(如有) ...... 21
六、 本次发行相关协议的内容摘要 ...... 21
七、 中介机构信息 ...... 39
八、 有关声明 ...... 41
九、 备查文件 ...... 46
释义
在本定向发行说明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本公司、越升科技、发行人 指 江苏越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工业母机基金、本次发行对象 指 工业母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越升技术 指 南京越升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苏州越辉 指 苏州越辉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苏州越瀚 指 苏州越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会计师 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德恒律师 指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股东大会 指 江苏越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江苏越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江苏越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份认购协议》 指 《关于江苏越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
份认购协议》
《股东协议》 指 《关于江苏越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
东协议》
全国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
司
全国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中证登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现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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