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1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江西云眼视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交所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声 明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或“保荐机构”)接受江西云眼视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眼视界”、“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任云眼视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证券发行”或“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本次发行上市出具上市保荐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北交所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等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本保荐机构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本着诚实守信和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江西云眼视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一致。
目 录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3
(一)公司概况...... 3
(二)公司主营业务...... 4
(三)公司核心技术及研发水平...... 5
(四)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9
(五)公司存在的主要风险...... 10
二、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情况 ...... 18
三、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19
(一)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19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 19
(三)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 20
四、关于保荐人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20
五、保荐人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21
六、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 22
七、发行人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说明...... 22
(一)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22
(二)发行人符合《北交所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3
(三)发行人符合《北交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25
(四)发行人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关于创新发展能力的相关规定...... 28
八、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 30
九、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的通讯方式 ...... 31
十、保荐人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31
十一、保荐人关于本项目的推荐结论 ...... 31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公司全称 江西云眼视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 JIANGXI CLOUDEYE VISION TECHNOLOGY CO.,LTD.
证券代码 874515
证券简称 云眼视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106MA367YTDXB
注册资本 30,000,139.00 元
法定代表人 朱杰
成立日期 2017 年 8 月 25 日
办公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 1189 号创
新工场科创孵化大楼 5 楼北区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 1189 号创
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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