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公告编号:2025-112
证券代码:874515 证券简称:云眼视界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江西云眼视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的中介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江西云眼视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的稳步、有序推进,公司拟聘请如下中介机构分别担任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专项法律顾问、专项审计机构:
1、聘请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
2、聘请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作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
3、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审计机构。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112
三、备查文件
1、《江西云眼视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江西云眼视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江西云眼视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江西云眼视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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