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公告编号:2025-104
证券代码:874515 证券简称:云眼视界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江西云眼视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基于多模态大模型的新一代视频 11,387.90 11,387.90
智能应用体系研发升级项目
2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2,631.96 2,612.10
3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合计 20,019.86 20,000.00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通过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超过上述项目总投资金额,则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合理使用。
公告编号:2025-104
公司就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对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研究,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及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可行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江西云眼视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江西云眼视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江西云眼视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江西云眼视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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