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874515 证券简称:云眼视界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江西云眼视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相关制度的议案(无需经股东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西云眼视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江西云眼视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西云眼视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为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当战略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战略委员会主任既不履行职责,也未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战略委员会主任职责。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成立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另设副组长 1-2 名,负责战略委员会投资决策事宜的前期准备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包括但不限于上市、收购、并购或其他募集资金安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审议或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战略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战略委员会备案;
(三)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对外进行协议、合同、《公司章程》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洽谈并上报投资评审小组;
(四)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投资评审小组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投资评审小组。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分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但紧急情况下可不受上述通知时限限制,会议议程和相关背景材料应该在发送会议通知的同时送达全体委员。临时会议由战略委员会委员提议,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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