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1
关于江西云眼视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一期)
江西云眼视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眼视界”或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关于江西云眼视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1、辅导机构及辅导人员情况
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为南京证券。辅导小组成员由崔传杨、秦树宇、封燕、姚杰汉、张益博、方舟、付佳、吴启源、钱智通组成,其中,崔传杨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吴启源、钱智通因工作需要于本辅导期内新增成为辅导小组成员。上述人员均为南京证券的正式员工,均已具备相关法律、会计等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能力和资格,且该等人员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均不存在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辅导工作的情形。
2、其他证券服务机构情况
本辅导期内,承担辅导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分别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3、接受辅导的人员情况
云眼视界接受辅导人员包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
举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陈国锋先生、宋震方先生、姚晓永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工作调整,朱静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监事变更及选举的议案》,同意提名包晓芸女士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公司接受辅导人员将新增陈国锋、宋震方、姚晓永、包晓芸。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2024 年 12 月 1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受理了公司的辅
导备案申请,公司进入辅导阶段。本辅导期(第一期)为 2024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本辅导期,辅导人员通过收集并查阅相关资料、会议讨论、日常交流、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等多种形式,有序开展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南京证券按照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认真实施各项辅导工作,主要辅导内容如下:
1、持续介绍资本市场相关动态与监管政策;
2、持续收集并查阅公司法律、财务、业务等相关资料,深入了解公司历史沿革、规范运作、财务核算、内部控制、业务发展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
3、协助公司相关人员准确理解同业竞争、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持续规范关联交易;
4、协助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等适于上市公司要求的公司治理制度,协助公司加强独立运作,确保公司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
5、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及在全国股转系统的信息披露情况;
6、持续关注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基于公司所处行业状况,结合公司自身的优势和特点,与公司就业务发展目标和规划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划进行讨
论;
7、协助公司不断完善财务制度、内控制度,督促公司增强纳税意识,依法纳税;
8、对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并与公司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进行讨论,提出整改建议,协助公司进行整改。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参与了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及时解答公司咨询的相关问题,有效地配合了辅导机构的辅导工作开展。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公司自设立股份公司至今,已建立了较为有效的公司治理体系和相对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大以及上市规范要求的不断提高,需对相关制度进行持续完善。辅导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业务情况,督促公司持续加强相关制度建设,目前各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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