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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3-24 18:40:04 股吧网页版
云眼视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24


证券代码:874515 证券简称:云眼视界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江西云眼视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
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江西云眼视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江西云眼视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的业务规则(下称“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分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将可能对公司利益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
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披露”是指挂牌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
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和全国股转公司其他有关规定在规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告信息;及时,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

第四条 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的原则。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信息披露的常设机构。

第六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有忠实诚信履行持续信息披露
的义务。

第七条 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八条 公司披露的信息分为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
告、中期报告;其他报告为临时报告。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第三章 定期报告

第九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公司应当按
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财务报告。公司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对基础层挂牌公司的定期报告内容与格式的差异化要求。

第十条 公司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
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并披露中期报告。

公司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应当及时公告不能按期披露的具体原因、编制进展、预计披露时间、公司股票是否存在被停牌及终止挂牌的风险,并说明如被终止挂牌,公司拟采取的投资者保护的具体措施等。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与全国股转公司预约定期报告的披露时间,且应按照
全国股转公司安排的时间披露定期报告,因故需要变更披露时间的,需根据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公司董事会应当针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出专项说明。公司不得随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如确需变更的,应当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审计应当执行财政部关于关键审计事项准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 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者出现业绩传闻且公司
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应当及时披露业绩快报。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确保公司定期报告按时披露。董事会因故无法
对定期报告形成决议的,应当以董事会公告的方式披露具体原因和存在的风险。公司不得披露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定期报告,董事会已经审议通过的,不得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内容有异议为由不按时披露定期报告。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说明董事会对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全国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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