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4
证券代码:874515 证券简称:云眼视界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江西云眼视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若干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江西云眼视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云眼视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
会,保障公司股东大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西云眼视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完善股东大会运作机制,平等对待全体股东,保障股东依
法享有的知情权、查询权、分配权、质询权、建议权、股东大会召集权、提案权、
提名权、表决权等权利,积极为股东行使权利提供便利,切实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列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合法、有效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依法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股东权利。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遵守相关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自觉维护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股东大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应当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落实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
第七条 股东大会的召开应坚持朴素从简的原则,不得给予出席会议的股东
(或股东代理人)额外的利益。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忠实履行职责,保证决议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得使用容易引起歧义的表述。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职权
第八条 股东大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和最高决策机
构。
第九条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公司所有对外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单独或一个会计年度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如下重大交易(不含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财务资助)事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的。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成交金额,是指支付的交易金额和承担的债务及费用等。交易安排涉及未来可能支付或者收取对价的、未涉及具体金额或者根据设定条件确定金额的,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
(十五)审议批准如下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1、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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