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74513 证券简称:农大科技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草案)(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山东农大肥业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山东省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709837409631609。
第三条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
审核通过,并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向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于【】年【】月【】日在北交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SHANDONG NONGDAFERTILIZER SCI & TECH CO., LTD 公司
住所: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高新区创业路 249 号;
邮政编码:27160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由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签署。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
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保障土地健康,促进农产品稳产高产、品质提升,助力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推动生态农业的发展。同时,以良好的企业信誉,为员工创造奋斗和成长的平台,为股东赢得丰厚的利润。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肥料生产;农药生产;农药批发;农药登记试验;生物农药生产;农药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肥料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土壤与肥料的复混加工;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化肥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农业管理;农业机械服务;生物农药技术研发;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互联网数据服务;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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