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公告编号:2025-055
证券代码:874513 证券简称:农大科技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6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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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成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成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可下设投资评审小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
协助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召集人开展日常工作及有关决策方案的前期调研。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做好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
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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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备案;
(三)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对外进行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等洽谈并上报投资评审小组;
(四)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一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根据投资评审小组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
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投资评审小组。董事会对战略与投资委员会通过的报告、决议存在异议的,可及时向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出书面反馈意见。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应于会议召开前 3 日发出会议通知,经全体成
员一致同意,前述通知期可以豁免。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成员主持。
会议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议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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