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5
公告编号:2026-002
证券代码:874511 证券简称:洪波股份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浙江洪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 任。
一、 更正事项情况
浙江洪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
121)。经事后审查,现对公告中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及更正。
二、 更正内容
更正前:
(二)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更正后:
(二)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对于公司作为回购主体回购异议股东的股份,将自愿承担连带责任,若公司无法履行回购承诺,将按照公司承诺的条件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
公告编号:2026-002
更正前:
(三)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或参加股东会会议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1、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证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2、未参加(亦未授权他人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或参加股东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接受股份回购申请的有效期限内,向公司提出正式书面申请要求回购其所持股份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股票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与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的股东;
6、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情形的股东,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质
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回购义务人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7、自股东首次知悉拟终止挂牌事宜或公司首次披露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公告之日(孰早)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该股东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明显偏离市场价格、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更正后:
(三)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或参加股东会会议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1、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证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公告编号:2026-002
2、未参加(亦未授权他人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或参加股东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接受股份回购申请的有效期限内,向公司提出正式书面申请要求回购其所持股份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形的股东;
5、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情形的股东,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回购义务人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6、自股东首次知悉拟终止挂牌事宜或公司首次披露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公告之日(孰早)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该股东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明显偏离市场价格、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更正前:
(五)回购价格
1、回购价格原则上以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成本价格(若持股期间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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