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874511 证券简称:洪波股份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浙江洪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所有条款中“股东大会” 所有条款中“股东会”
条款顺序 由于有新增和删减条款,修订后的章
程条款顺序相应有变化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
人。 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并办理法定代表人
变更登记。
第十七条 公司的股票均采取记名 第十九条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 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后,在中国证券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
公司。 管。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 (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 与、垫资、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 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
何资助。 提供财务资助,符合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 第二十三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 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 股东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
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 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 第二十五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 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
外: 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司合并; 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者股权激励; 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收购其股份。 购其股份;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买卖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
本公司股票的活动。 可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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