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公告编号:2025-042
证券代码:874509 证券简称:埃夫科纳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埃夫科纳聚合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津贴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埃夫科纳聚合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津贴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保证公司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明确公司价值分配导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 12 月修订)》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埃夫科纳聚合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
(一)独立董事;
(二)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
(三)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
第三条 以上人员的津贴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津贴:
津贴是独立董事参与董事会工作的唯一报酬,由公司和独立董事协商确定,
公告编号:2025-042
按月发放。除津贴之外,独立董事不享受任何形式的其他收入或福利。
(二)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享有董事津贴,金额由公司和前述董事协商确定,按月发放。前述董事不享受除津贴之外任何形式的其他收入或福利。
(三)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的报酬计入当月工资,但不享有董事津贴。
(四)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报酬或津贴并予以发放。
第四条 以上人员需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公司在发放津贴或报酬时代扣代缴。
第五条 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不予发放报酬或津贴:
(一) 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 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 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公司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七条 公司根据本企业的经济效益变化、政府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水平,可依程序对津贴标准进行相应的调整。
第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冲突,以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为准。
第九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拟定,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埃夫科纳聚合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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