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03
公告编号:2024-015
证券代码:874509 证券简称:埃夫科纳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埃夫科纳聚合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辅导备案申报板块变更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备案情况及辅导备案板块变更至北交所情况
(一)与华福证券签订书面辅导协议
埃夫科纳聚合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与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签订了《埃夫科纳聚合物股份有限公司与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埃夫科纳聚合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辅导协议》,聘请华福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辅导机构。
(二)提交辅导备案材料
辅导协议签署完毕后,华福证券通过公开发行辅导监管系统向中国证券监管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申请材料,
江苏证监局已于 2021 年 2 月 7 日确认了辅导备案申请材料。
(三)变更拟上市场所或上市板块
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状况,结合未来发展规划,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计划变更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北交所”)上市。2024 年 11 月 28 日,江苏证监局已通过公开发行辅导
监管系统接受本次变更辅导备案板块的相关资料,并确认公司拟申报板块变更为北交所,辅导机构仍为华福证券。
二、风险提示
公告编号:2024-015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公开转让说明书》,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经审计的
归属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
为 3,062.06 万元、2,337.39 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14.50%和 9.49%,
符合《上市规则》第 2.1.3 条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2.1.4 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公司为创新层挂牌公司,目前挂牌尚不满 12 个月,公司须在北交所上市委员会审议时连续挂牌满 12 个月。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关于埃夫科纳聚合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上市辅导备案板块的说明》
(二)公开发行辅导监管系统截图
埃夫科纳聚合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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