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17
关于埃夫科纳聚合物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
的审核问询函
埃夫科纳聚合物股份有限公司并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现对由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埃夫科纳聚合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问询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一并提交。
1.关于两高事项。(1)根据《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且属于重污染行业;(2)根据申请文件,公司海门基地处于长江沿线,受相关区域环境保护要求提高的影响,2021 年海门工厂停止生产,给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1)关于生产经营。请公司补充说明:①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是否纳入相应产业规划布局,生产经营是否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是否属于落后产能,请按照业务或产品进行分类说明;②公司生产的产品是否属于《“高污染、高环
境风险”产品名录》中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如公司生产的产品涉及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请说明相关产品所产生的收入及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是否为公司生产的主要产品;如公司生产名录中的相关产品,请明确未来压降计划;③公司已建、在建项目是否位于各地城市人民政府根据《高污染燃料目录》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如是,是否在禁燃区内燃用相应类别的高污染燃料,是否已完成整改,是否受到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2)关于环保事项。请公司补充说明:①公司现有工程是否落实污染物总量削减替代要求;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治理设施的技术或工艺先进性、是否正常运行、处理效果监测记录是否妥善保存;②公司是否存在未按照建设进度办理排污许可证或固定污染源登记即投入使用的情形,如是,投入使用期间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是否按规定处理污染物,是否导致严重环境污染,是否可能受到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③报告期内环保投资和费用成本支出情况,环保投入、环保相关成本费用是否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④公司是否发生过环保事故或重大群体性的环保事件,是否存在公司环保情况的负面媒体报道;⑤目前公司生产基地是否符合当地环境保护政策的相关要求。
(3)关于节能要求。请公司补充说明:公司已建、在建项目是否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是否按规定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公司的主要能源资源消耗情况以及是否符合当地节能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请主办券商及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说明核查范围、方式、依据,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业务合规性。(1)根据申请文件及公开信息,2021年海门工厂停止生产,2021 年 8 月南充生产基地投产,2022年 5 月,公司取得南充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公司产品包括危险化学品;(3)公司存在境外外协厂商;(4)公司位于南充的主要生产基地项目正在申请办理权属证书,公司存在未取得权属证书的临时房屋构建物。
请公司补充说明:(1)在取得南充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前,公司是否存在超越资质、范围进行生产的情形,若存在,请说明公司的规范措施、实施情况以及公司所面临的法律风险、相应风险控制措施,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2)公司是否具有经营业务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认证、特许经营权(尤其是有关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包装、运输、储存、销售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许可及备案),公司业务资质是否齐备、相关业务是否合法合规性;(3)外协厂商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公司对外协厂商的选取标准及管理制度,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控制措施;与外协厂商的定价机
制及公允性,是否存在为公司代垫成本、分摊费用等情形,是否存在利益输送;选择境外外协厂商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4)①生产基地的房屋未办理权属证书的原因;南充埃夫科纳生产基地、公司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后果、是否存在权属争议、是否存在遭受行政处罚或房屋被拆除的风险;目前权属证书办理进度,预计何时取得;若房屋无法办理权属证书,对公司资产、财务、持续经营所产生的具体影响以及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②无证房产应当办理的消防手续(如消防验收、消防备案、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等),是否向消防主管部门申请消防监督检查或采取其他有效的整改措施,未取得消防手续面临的法律风险,是否存在消防管理方面的重大违法行为。
请主办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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