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9
公告编号:2025-169
证券代码:874508 证券简称:天健新材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广东省天行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2 月 1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汪剑伟
6.会议列席人员:汪晓旭、李玲玲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增加授信及贷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
公告编号:2025-169
贷款的议案》,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已发生额度)。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奥能工程塑料有限公司)拟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增加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此次新增后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6亿元(含已发生额度)。授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来确定,授信期限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约定为准。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办理有关授信及融资业务,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股东会审议授信及贷款相关议案之日止。
2.回避表决情况:
无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广东省天行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广东省天行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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