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6
公告编号:2025-157
证券代码:874508 证券简称:天健新材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广东省天行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广东省天行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省天行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了解了相关情况,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其鉴证报告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5 年半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上半年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其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157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有效运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广东省天行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何和智、农晓东
2025 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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