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05 19:13:30 股吧网页版
樱桃谷: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05


证券代码:874505 证券简称:樱桃谷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的相关要求,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 2022年至 2024 年前期会计差错进行调整。
二、更正事项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挂牌公司董事会对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挂牌公司因自主梳理,发现已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中财务报表存在差错,产生差错的原因为:

□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主体利用控制地位、 关联关
系、职务便利等影响财务报表

□员工舞弊

□虚构或隐瞒交易

□财务人员对会计准则的理解和应用能力不足

□比照同行业可比公司惯例,审慎选择会计政策

□内控存在瑕疵

√财务人员失误

□内控存在重大缺陷

□会计判断存在差异

具体为:

本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错误
地将收到的所得税、房产税等退税和支付的各项税费按照净额列示在“支付
的各项税费”项目,未分别列示在“收到的税费返还”和“支付的各项税费”
项目;错误地将收到的增值税退税列示在“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或“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未列示在“收到的税费返还”
项目中,本公司对此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对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的调整金
额如下: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收到的税费返还 4,148,716.31 4,516,766.41 3,236,406.3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134,147.70 3,280,941.59 3,223,038.95

支付的各项税费 788,687.54 1,235,824.82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25,881.07 - 13,367.42

综上,公司董事会决定更正。

公司董事会认为,对 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梳
理,并对其中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就相关财务信息进行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财务造假、财务内控重大缺陷等情形;不影响挂牌公司挂牌与终止挂牌、市场层级调整、公开发行并上市等重要事项的财务申请或实施条件。更正后的财务报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二)挂牌公司更正事项影响
不存在导致挂牌公司不满足挂牌申请条件的风险。
不存在导致挂牌公司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的风险。

不存在导致挂牌公司不满足公开发行并上市条件的风险。
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不存在因更正年度报告导致进层时不符合创新层进层条件的风险。
不存在因更正年度报告触发财务降层情形的风险。

进层时符合标准情况:

√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000 万元,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6%,截至进层启动日的股本总额不少于 2000 万元。
(三)更正事项对挂牌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
务指标

√挂牌公司针对本次会计差错事项采用追溯重述法 对 2022 年度、2023 年度、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
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单位: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4 年年度

项目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