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874505 证券简称:樱桃谷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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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称“审计委员会”)的议事和审议程序,提高审计委员会的工作效率和审议水平,保证审计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
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或董事长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并应当为会计专业人
士。召集人负责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或者工作经验,具备有效
的履职能力,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任命。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将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审计委员会委员人数或构成未满足本规则第三条的规定时,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予以补足。
审计委员会委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的构成不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辞任报告应当在下任委员填补因其辞任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辞任报告尚未生效之前,拟辞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
第三章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如下:
(一) 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
(二)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三) 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四)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并在董事会不履行法律规定的召集
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 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 接受股东请求,向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
司章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审计委员会委员以外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 检查、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核公司披露财务会计报
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有);
(八) 审核公司聘用或解聘为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定期法定审计的会
计师事务所;
(九) 审核公司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十) 审核公司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十一) 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
(十二)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十三)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十四)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
通;
(十五) 识别关联方,建立健全关联方报备和名单管理机制;
(十六) 负责关联交易管理、审查和风险控制,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的
合规性、公允性和必要性,接受一般关联交易的备案,审查重大关联
交易并提交董事会批准;
(十七) 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其
他事项。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职责权限所列(七)至(十)项应当经审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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