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公告编号:2025-048
证券代码:874505 证券简称:樱桃谷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5-048
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收购人、
其他承诺人以及公司(以下简称“承诺人”)的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的规
范性,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承诺指公司就重要事项向公众或者监管部门所作的保证
和相关解决措施,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就重要事项向公司、公众或者监管
部门所作的保证和相关解决措施。
第三条 承诺人作出的公开承诺应当具体、明确、无歧义、具有可
操作性,并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
所”)业务规则的要求。
第二章 承诺管理
第四条 公开承诺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承诺的具体事项;
(二) 履约方式、履约时限、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防范对策、
不能履约时的责任;
(三) 履约担保安排,包括担保方、担保方资质、担保方式、担保
协议(函)、主要条款、担保责任等(如有);
(四) 违约责任和声明;
(五)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交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承诺事项应当有明确的履约时限,不得使用“尽快”“时机成熟”等
公告编号:2025-048
模糊性词语;承诺履行涉及行业政策限制的,应当在政策允许的基础上明
确履约时限。
第五条 公司应当及时将承诺人的承诺事项单独在符合《证券法》
规定的信息披露平台的专区披露。
第六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承诺事项的,应当严格遵
守其披露的承诺事项。
第七条 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承诺事项的履行进展情况。
第三章 承诺人的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 承诺人作出承诺后,应当诚实守信,严格按照承诺内容履
行承诺,不得无故变更承诺内容或者不履行承诺。
当承诺履行条件即将达到或者已经达到时,承诺人应当及时通知公
司,并履行承诺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九条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
作,及时告知公司已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重大事件,严格履行承诺。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公司披露信息的,公司应当予以协助。
第十条 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承诺人自身无法
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或者确已无法履行、履行承诺不利于维
护公司权益的,承诺人可以变更或者豁免履行承诺。公司及承诺人应充分
披露变更或者豁免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及时提出替代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
行承诺义务。
第十一条 公司及相关方变更、豁免承诺的方案应当经公司全体独立
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除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
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外,变更、豁免承诺的方案应提交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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