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74503 证券简称:夏瑞科技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深圳市夏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夏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深圳市夏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
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及监管部门的规范要求,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夏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
适用本制度。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作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原则上按照公司在该参股公司的持股比例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虽未达到本制度规定标准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关联交易及关联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公司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
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
(四)提供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放弃权利;
(十二)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三)销售产品、商品;
(十四)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十五)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十六)存贷款业务;
(十七)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十八)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十九)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属于关联交易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并遵循平等自愿、
等价有偿的原则,合同或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关联交易的价格或收费原则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
提交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应当随附关联交易的依据以及是否公允的意见。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本制度所称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和关联人员的判断标准适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
际控制人,应当将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人情况及时告知公司。
公司应当及时更新关联人名单并将上述关联人情况及时向全国股转系统提交备案。
第三章 决策程序及披露义务
第七条 公司下列关联交易,由公司总经理审议批准: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 50 万元人民币的关联交易、以及与
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 300 万元人民币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的关联交易。
第八条 公司下列关联交易,应当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
(一)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超过 50 万元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超过 3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
第九条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第十条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
额在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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