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30
证券代码:874502 证券简称:新恒泰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 月 30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1 月 20 日以书面结合通讯方
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春平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毕华书、沈雪军、周应国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为2026-004)、《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为 2026-005)。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认真推进股东会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公司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针对 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编制了《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5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勤勉、
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就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编制了《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为 2026-006)。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5 年度,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认真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推动公司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针对 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编制了《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