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9
公告编号:2025-188
证券代码:874502 证券简称:新恒泰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2 月 24 日以书面结合通讯
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春平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毕华书、沈雪军、周应国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5-188
1.议案内容: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5-189)。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毕华书、沈雪军、周应国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部分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5-191)。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25-188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