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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04 17:09:37 股吧网页版
富杰德: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04


证券代码:874501 证券简称:富杰德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富杰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浙江富杰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富杰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浙江富杰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或“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现金、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等
作价出资进行的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新设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参股其他公司、向子公司追加投资、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委托理财等,上述对外投资不包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
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处置行为。

投资项目涉及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的,应遵守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子公司发生对外投资事项,应当先由公司相关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再由该子公司依其内部决策程序最终批准后实施。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风险。

对外投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计划,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和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第二章 对外投资决策权限

第四条 公司指定财务部为对外投资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险、投资回报等事宜进行专门研究和评估(必要时可组织聘请外部专家、财务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服务机构等协助对项目进行分析,并形成投资分析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如发现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的。

成交金额,是指支付的交易金额和承担的债务及费用等。交易安排涉及未来可能支付或者收取对价的、未涉及具体金额或者根据设定条件确定金额的,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如下对外投资事项: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不属于《公司章程》及本制度规定的应当由股东会、董事会审议、批准的事项,由公司经理会议讨论决定或经理决定。

第七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应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
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公司董事会应指派专人跟踪委托理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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