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04 19:03:40 股吧网页版
贝昂智能: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承诺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04


公告编号:2026-018

证券代码:874496 证券简称:贝昂智能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苏州贝昂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被
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为降低苏州贝昂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公司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进行分析,并拟定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
(一)公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1、加快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随着公司研发能力的持续提升、产品应用领域的不断增加,公司的主营业务的稳健发展将得到有力保障。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继续围绕着现有主营业务,同步加大市场的拓展力度,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为股东带来持续回报。

2、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加快募投项目建设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和建设,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弥补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本次募集资金将按照制度要求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专户专储、专款专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未来将进一步完善并强化募集资金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3、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公告编号:2026-018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在确保公司治理完善和内部控制有效的情况下,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完善业务流程、升级和优化产品、加强技术研发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4、执行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有关利润分配的条款内容进行了细化,制定了《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同时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公司承诺将积极采取上述措施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本公司的原因外,将在股东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以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本人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本人将在公司股东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