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6
证券代码:874496 证券简称:贝昂智能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苏州贝昂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2 月 19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冉宏宇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鼓励和稳定公司未来发展具有核心作用的员工,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
实现公司整体利益与员工个人利益的紧密结合,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和经营目标达成,经公司管理层推荐董事会同意认定徐鹏举、高向辉等 38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苏州贝昂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苏州贝昂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股权激励相关事项,董事章燕和董事胡加明为本次激励对象,关联董事冉宏宇、章燕和胡加明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议案内容:
根据《苏州贝昂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名章燕、胡加明等 41 人为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股权激励相关事项,董事章燕和董事胡加明为本次激励对象,关联董事冉宏宇、章燕和胡加明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苏州贝昂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股权激励相关事项,董事章燕和董事胡加明为本次激励对象,关联董事冉宏宇、章燕和胡加明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确保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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