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2
公告编号:2026-004
证券代码:874495 证券简称:永大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江苏永大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
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江苏永大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3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为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即
2025 年 3 月 30 日至 2026 年 3 月 30 日。
二、议案审议情况
鉴于上述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本次发行上市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将本次发行上市的股东
会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 2026 年 3 月 30 日至 2027
年 3 月 30 日。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则授权有效期将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之日。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
公告编号:2026-004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三、备查文件
1、《江苏永大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江苏永大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永大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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