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6
公告编号:2025-097
证券代码:874494 证券简称:新涛智控 主办券商:渤海证券
浙江新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以及《浙江新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新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新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资料,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王启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启先生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启先生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本次董事会提名王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全国股转公司《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公告编号:2025-097
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浙江新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符合公司的发展和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需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本次修订的需经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制度,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相关内容合法有效,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浙江新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庆泉、吕晓青、杨琴
2025 年 9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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