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吧首页 > > 正文
  •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13 16:03:50 股吧网页版
新涛智控: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3

浙江新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浙江新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5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4
第二章 公司的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5
第三章 股份...... 5

第一节 股份发行......5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7

第三节 股份转让......8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9

第一节 股东......9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11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14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15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17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19
第五章 董事会...... 23

第一节 董事......23

第二节 董事会......25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30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1
第七章 监事会...... 32

第一节 监事......32

第二节 监事会......33
第八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34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5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和利润分配......35

第二节 内部审计......36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7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37

第一节 通知......37

第二节 公告......38
第十一章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38
第十二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9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9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39
第十三章 修改章程...... 41
第十四章 附则...... 4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新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浙江省人民政府以浙政股[2005] 92 号《关于同意变更设立浙江新涛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的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由有限公司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号为 913300001464330797 的营业执照。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新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Xintao Intelligent Controls Technology Co.,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新昌县新涛路 68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自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董事会秘书、技术总监、财务总监。本章程所称经理、副经理与公司其他规范性文件所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具有同等的含义。

第二章 公司的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经营宗旨:质量立业,精诚服务,双赢共享。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机械电……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