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9
公告编号:2025-049
证券代码:874493 证券简称:苏环院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
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司治理规则》《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个人独
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在充分了解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个人履
历、业务专长等情况的基础上,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合法
经审阅盖鑫磊先生的履历资料,我们一致认为:盖鑫磊先生不存在《公司
法》第 178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
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存在因涉嫌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
《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
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盖
鑫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
公告编号:2025-049
存在关联关系,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必须的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提名、任免程序合法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任免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职业资格、专业能力胜任
经了解,独立董事候选人盖鑫磊先生是环境科技领域的专家,其教育背
景、工作经历和专业能力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
我们认为,被提名人员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提名盖鑫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戴晓虎、周东美、田少华、范玲
2025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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