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09 15:30:44 股吧网页版
振宏股份: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暨停牌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09


公告编号:2026-005

证券代码:874492 证券简称:振宏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振宏重工(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暨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振宏重工(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
上市,2025 年 6 月 23 日,公司在国泰海通证券的辅导下,已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的辅导验收。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情况
(一)申请获受理

2025 年 6 月 23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报送了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报材料。

2025 年 6 月 27 日,公司收到了北交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GF2025060057),
北交所已受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

2025 年 6 月 27 日,公司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已在北交所官网上披露,具体详见:
https://www.bse.cn/audit/project_news_detail.html?id=672。

公司股票已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停牌。

(二)收到反馈意见或审核问询及回复

2025 年 7 月 24 日,公司收到了北交所出具的《关于振宏重工(江苏)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详见北交所网站链接: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5/2025-07-24/1753358768_639030.pdf。

收到北交所审核问询函后,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中提出的相关问题进 行了核查。为保证问询回复质量,并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重点问题进一步核查、落实,

公告编号:2026-005

公司已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向北交所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将审核问询函回复时间延
期 20 个工作日。

2025 年 11 月 14 日,公司与各中介机构提交的《振宏股份及国泰海通证券关于
第一轮问询的回复》等文件已在北交所官网披露,具体详见: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5/2025-11-14/1763105417_204073.pdf。

2025 年 12 月 25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振宏重工(江苏)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详见北 京证券交易所网站链接: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5/2025-12-25/1766661491_022016.pdf。

2026 年 2 月 6 日,公司与各中介机构提交的《振宏股份及国泰海通证券关于第
二轮问询的回复》等文件已在北交所官网披露,具体详见: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6/2026-02-06/1770363020_591650.pdf。
(三)中止审核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引用的财务报
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鉴于财务报告有效期即将届满,根据《北京证
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1 号——申报与审核》的相关
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已向北交所提交了关于中止审核的申请,2025 年 9 月
30 日北交所已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审查 状态调整为中止审核。
(四)恢复审核

因公司中止审核情形消除,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向北交所提交了恢复上市审核申请。2025 年 11 月 6 日,北交所已在业务系统中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交所上市的审核状态调整为恢复审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