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5
公告编号:2025-039
证券代码:874492 证券简称:振宏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振宏重工(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及其他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存在虚假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及相
关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振宏重工(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发行人”)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就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材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事项作出承诺并接受约束措施,具体如下:
一、公司承诺
公司就发行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如下: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它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申报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它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申报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构成欺诈发行上市的,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
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告编号:2025-039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就发行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如下:
本人已对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它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申报文件进行了核查和审阅,确认上述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
若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它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申报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构成欺诈发行上市的,本人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亦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全部原限售股份(如有)。
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人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现就发行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如下:
本人已对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它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申报文件进行了核查和审阅,确认上述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
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振宏重工(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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