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5
公告编号:2025-036
证券代码:874492 证券简称:振宏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振宏重工(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降低振宏重工(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增强公司的持续回报能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相关主体作出了相关承诺,具体如下:
一、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一)规范治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
公司将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强业务竞争力
公司将积极跟踪行业发展趋势,通过加强技术研发、丰富公司产品、加强市场推广等方式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并积极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对公司经营管理各方面进行管控,降低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从而加强公司的业务竞争力,促使公司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
(三)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盈利,公司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调配资源,开展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
公告编号:2025-036
项目早日产生效益,以增强公司的盈利水平。
(四)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为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修订了公司章程,对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详细规定,保障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
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公司承诺
公司将积极采取上述措施填补被摊薄的即期回报;如违反前述承诺,公司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公司的原因以外,公司将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就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事项,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不会越权干预公司或其子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或其子公司利益。
2、公司完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如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事项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发生变化,本人届时将遵守相关规定或要求。
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自愿接受证券监管部门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因此给公司或其股东造成直接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就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事项,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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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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