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1 18:35:38 股吧网页版
臻善科技: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1


证券代码:874490 证券简称:臻善科技 主办券商:华金证券
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0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控制目标

(一)规范对外投资行为;

(二)防范对外投资过程中的差错、舞弊和风险;

(三)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活动。

第三条 对外投资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清晰的目的性原则;

(三)动用代价最小的方法实现预期目标的效益原则;

(四)规模适度原则:公司对外累计投资总额以不超过上年末公司净资产的50%;

(五)法定程序批准原则:公司所有的对外投资项目必须按照公司内部规定的审批权限得到批准,并有批准文件;公司的对外投资方案权限内经公司总经理、权限外董事会、股东会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六)必须以公司名义投资原则: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必须以公司的名义,严禁以个人名义对外投资;根据境外投资地的法律规定,公司必须以个人名义在境外注册公司的,须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并在国内公证,并按国家规定办理有关报批手续。

第二章 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四条 不相容岗位分离

(一)对外投资预算的编制与审批分离;

(二)对外投资的项目建议人与项目分析论证、评估分离;
(三)对外投资的决策与执行分离;
(四)对外投资处置的审批与执行分离;
(五)对外投资业务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分离;
(六)投资业务的全过程不由同一个部门或一人办理。
第五条 经办和核算对外投资业务人员的素质要求
(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业务素质;
(二)熟悉对外投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专业知识;
(三)符合公司规定的岗位规范要求。
第六条 业务归口办理
(一)公司的各种对外投资由经营管理部归口办理;
(二)未经授权,其他部门不得办理对外投资业务。
第七条 部门或岗位职责
董事会
(一)审议投资计划或重大投资方案。
(二)听取管理代表的汇报,对管理代表的请示及时答复和处理;
(三)根据权限批准签署投资合同或协议等法律文本。
总经理
(一)审批投资方案;
(二)组织投资方案的实施;
(三)听取对外投资的管理代表的汇报;
(四)组织制定投资处置方案;

(五)对投资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财务管理中心

(一)对投资项目进行考察;

(二)具体组织可行性分析工作、拟定投资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具体组织投资方案的评估论证工作;

(四)办理投资的具体事项;

(五)拟定投资项目的处置方案;

(六)制定对投资代表的考核办法;组织对委派的管理代表的考核;

(七)对投资项目进行监督,定期向总经理办公会报告投资情况,并保证其真实性。

投资业务相关部门

(一)参与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二)参与拟定投资方案和投资计划;

(三)参与投资方案评估;

(四)组织对投出资产的评估和价值确认工作;

(五)负责办理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的具体业务;

(六)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正确核算对外投资的成本和收益;

(七)参与拟定投资项目的处置方案;

(八)参与对投资委派管理代表的考核;

(九)定期分析被投资单位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并提出分析报告;

(十)妥善保管债券、股票等投资凭证,以及有关法律文本、合同、协议等投资文件资料。

(一)参与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二)参与拟定投资方案和投资计划;

(三)参与投资方案评估;

(四)对投资合同、协议进行审查;

(五)参与拟定投资项目的处置方案;

(六)参与对投资委派管理代表的考核;

资本运营代表

资本运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