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1
证券代码:874490 证券简称:臻善科技 主办券商:华金证券
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因取消监事会,删除部分条款中的“监事”、“监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职工代表监事”,部分条款中的“监事会”,调整为“审计委员会”;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行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股东大会”的相关表述 “股东会”的相关表述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浙江臻善科技有限公司按原
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
份有限公司,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91330110736036137L。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臻善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臻善科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Zhejiang
Shine Technology Co., Ltd. 。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人。 事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 代表人的产生或更换应当经董事会全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体董事过半数决议通过。
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总经理辞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法定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法定代表人。
后,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
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
务承担责任。 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系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 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 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 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商不成的,应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负责人。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 第十五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
项目:电子产品加工、测试、组装;服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务: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及安装,计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算机网络布线,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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