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3
公告编号:2025-129
证券代码:874489 证券简称:美德乐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大连美德乐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大连美德乐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大连美德乐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大连美德乐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现就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25 年 1-6 月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1-6月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215Z0722 号)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 1-6 月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批准报出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215Z0702 号)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批准报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215Z0727 号)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
公告编号:2025-129
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修订<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对《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修订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25 年 1-9 月财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 1-9月的财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 2025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 1-9 月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拟投资大连美德乐五期建设项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拟投资的大连美德乐五期建设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大连美德乐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孙继辉、高文晓、褚金奎
2025 年 11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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