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7
公告编号:2025-124
证券代码:874481 证券简称:海菲曼 主办券商:申港证券
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17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2 月 12 日以电子通讯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边仿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公告编号:2025-124
市,为了增强员工归属感,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和经营目标达成,公司董事会提名庄志捷先生、庄展提先生、庄志兵先生、杨澄先生、曹辰先生、宋绯飞女士、孙靖怡女士、王虹女士、刘申昱女士、刘健先生、李波先生、胡生辉先生、DUAN HANLUN、GAO MENGLIN 为公司核心员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5)。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边仿、庄志捷、曹辰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冯宝山、杨权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拟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同时为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决定拟由 3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 14 名核心员工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参与本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以下简称“本次配售”),配售比例不超过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且承诺本次配售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拟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6)。
2.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5-124
关联董事边仿、庄志捷、曹辰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冯宝山、杨权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拟召集公司全体股东于 2026 年 1 月 5 日召开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须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的事项。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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