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2
公告编号:2025-089
证券代码:874481 证券简称:海菲曼 主办券商:申港证券
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迟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鉴证报告》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相关规定,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已披露的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和 2024 年 1-6 月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在 2025 年半年报编制期间发现前期会计差错,由于审核期间临近半年
报公告披露日期,目前会计师无法在 2025 年 8 月 29 日之前出具《前期会计差错
更正专项鉴证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第十二条的规定:挂牌公司不能按照本指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要求,及时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对更正后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意见或专项鉴证意见的,应单独披露提示性公告,就无法及时披露的原因、预计披露时间进行说明,并应当在该公告公布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相关意见的披露。公司将在本提示性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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