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2
公告编号:2025-085
证券代码:874481 证券简称:海菲曼 主办券商:申港证券
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豁免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评估,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
--财务信息更正》的规定,挂牌公司对已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中财务报表进行更正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属于紧急事项,为提高议事效率,须当天召开会议,此次豁免会议通知期限的流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制度》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豁免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为准确、合
公告编号:2025-085
理。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系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不存在涉及公司治理、财务规范、内部控制的问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冯宝山、杨权
2025 年 9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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