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874476 证券简称:小小科技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省小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
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安徽省小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草案)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公司由安徽省小小科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整体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在宣城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418001535541274。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于【】年【】月【】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安徽省小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Anhui Xiaoxiao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c.
第五条 公司住所: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生态工业园区霞间路 1 号
邮政编码:2453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下称“总经理”)、副经理(下称“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坚持思想与观念创新,在工作中持续改进;坚持产业与产品创新,不断满足市场和客户的需求;坚持技术与管理创新,不断研发与运用新技术、探索先进的管理方法,在创新的实践中使企业焕发出新活力。成就企业、股东和员工美好的未来,为民族汽车工业的振兴和发展作出贡献。
第十五条 汽车零部件、通用机械、电子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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