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8
证券代码:874468 证券简称:晨光电机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舟山晨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会议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舟山晨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与电子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高亭镇晨光路 9 号舟山晨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五)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电子通讯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表决。
(六)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2 月 13 日 14:00。
(七)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会议(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4468 晨光电机 2026 年 2 月 9 日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议案名称
编号 普通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 √
(一)审议《关于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
鉴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为了增强员工归属感,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和经营目标的达成,公司董事会提名吴永夫、徐华东、魏龙年、杨伟豪、叶航齐、郑燕霞、孙磊、罗斌为公司核心员工。以上 8 名员工经法定程序认定为公司核心
员工后,将通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上市战略配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舟山晨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吴永宽、沈燕儿、舟山恒晨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永夫。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一)),回避表决股东为(吴永宽、沈燕儿、舟山恒晨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永夫);
上述议案不存在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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