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8
公告编号:2026-009
证券代码:874468 证券简称:晨光电机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舟山晨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 号——独立董事》以及《舟山晨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舟山晨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舟山晨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现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有助于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工作热情,推动公司实现持续稳健发展,确保经营目标有效落实。本议案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拟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战略配售能够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增强员工归属感,有利于公司实现高质量持续发展。本
公告编号:2026-009
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以及监管机构等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舟山晨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溪红、赵会芳、白剑宇、章定表
2026 年 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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