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9
公告编号:2025-031
证券代码:874459 证券简称:兴福新材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辽宁兴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8 月 15 日以书面和通讯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陈旭辉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盘锦宝宇化工有限公司、盘锦新恒兴化工有限公司 银行授信贷款需求,解决全资子公司当前业务发展资金周转问题,公司决定为 盘锦宝宇化工有限公司、盘锦新恒兴化工有限公司分别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公告编号:2025-031
司沈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其中向盘锦宝宇化工有限公司项
下 1000 万元的主债权提供担保,向盘锦新恒兴化工有限公司项下 500 万元的
主债权提供担保。此次担保的具体起始日期、担保期限及金额等以实际签订的 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33)。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赵成吉、隋欣、伊鹏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辽宁兴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辽宁兴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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